关于申报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1:08 点击量:[]
各系院、各部门:
根据淄博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工作,请各系院、各部门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及纸质稿(申请人签字))、《活页》(电子稿及纸质稿)、《统计表》(电子稿)交至科研处,电子稿通过企业微信邮箱发送给虞湛老师。
相关要求:
1.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2.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 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3.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4.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5.申报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6.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淄博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8.申请人应按照《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9.申报评审《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虞湛 联系电话:6819748、15069354868
附件:
1.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2023年度淄博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4.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5.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
6.关于申报2023年度淄博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淄博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研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