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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21年08月04日 15:19   审核人:

各系(院),处(室、中心、馆):

根据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鲁纺协字〔202126 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奖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申报条件

通过技术研发、技术创新等方式,在纺织服装领域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上有重要创新,能够解决国内、省内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

2.经一年以上应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三年内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或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验收、评审、技术评估的项目。

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

1.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2.已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

3.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4.已申报过本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项目;

5.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6.所申报产品项目属淘汰的落后产能产品;

7.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二、申报办法

申报人按规定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供必要证明或评价材料,所提供的材料须完整、真实、可靠。

1.独立完成的项目由完成单位申报。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申报书是省纺协科技奖评审奖励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完整、准确、客观),并附以下附件:

1.科技成果研究报告(包括著作、光盘、论文和有关刊物);

2.工作报告,说明项目立项和工作开展情况;

3.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或验收报告、评审报告、技术评估报告,如果是专利项目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中,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是指地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4.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5.工业性试验(运行)报告(不少于半年工业性试验);

6.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有财务公章的证明);

7.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

8.查新报告,指有资质的信息查询机构出具的报告;

9.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

1.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含申报书、附件、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简介、与项目有关照片若干张)整理后通过CRP邮件发送至刘占娜老师处。

2.书面材料:纸质申报书和附件(按照上述附件顺序排列),加上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申报书》与电子申报书中内容一致,一式七份(1份原件),交至科研处。

项目申报材料作为存档材料不予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样品上注明。

四、申报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8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图文信息楼815室)

联 系 人:刘占娜  

联系电话:15065882461

 

附件:

1.《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科研处

202184

附件【附件1: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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